出口韩国办理中韩FTA产地证减免关税,贸易公司做中韩FTA抬头可以显示在货描处吗? 国内海关规定,中韩FTA产地证不可以出O/B*1栏双抬头。而出口商大多为贸易公司,贸易公司是否可以作为出口商显示在证书上? ——可以的,现在不可以显示在*1栏,但可以正常显示在货描处。办理中韩FTA产地证不管是贸易公司,制造商还是离岸公司都可以显示在品名货描下方。 一般客户经常会问,我们是贸易公司,中韩FTA产地证*二栏需要显示制造商信息,而我们不想让客户知道,这个可以操作吗? ——可以,*二栏可以不显示,用保密术语表示(AVAILABLE UPON REQUEST)即可。 还有客户经常会问,我们是上海的公司,找你们广东公司出具的产地证可以正常使用吗?会不会影响客户清关? ——这个是没有关系的。原产地证是证明货物的原产国,所以哪里出都不影响。 中国-韩国自由贸易协定于2015年12月20日生效实施。截止至2016年6月底,辽宁检验检疫局共签发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10172份,签证金额5.24亿美元,出口货物在韩国将享受到约2620万美元相关费用的减免。辽宁地区企业对韩国出口产品中,主要以水产品、电气设备及其零件、机械器具及其零件、陶瓷产品、杂项化学产品、服装、**化学品、蔬菜水果制品、钢铁制品及海产品等为主,上述产品占总签证量的73.50%,货值占76.72%。 中韩FTA可以显示贸易公司。如需办理欢迎来电来函垂询。